留学人员购买免税车政策适用人群
政策适用对象为在境外正规大学、学院注册完成学业或开展进修(含合作研究、短期出国进修),学习时长满足法定标准,且计划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。
申请免税购车硬性准入条件
申请资格需同时满足全部三项审查标准,缺一不可:境外注册学习、进修时长满1学年(折合9个月及以上);学业毕/结业后,2年内完成回国入境;完成首次入境之日起1年内,向属地海关提交免税购车申请。
免税购车政策红利
税费减免范围免税车辆视同免税进口车辆,可免征车辆关键零部件进口环节关税、增值税、特别消费税,同时免除横向配套费、车辆购置附加费。
购车渠道规则免税车辆不进入普通汽车流通市场,申请人凭海关核发的准购单,直接对接汽车生产厂家采购,厂家按免税外汇价格优先供货,不经过经销商环节。
购车数量限制每位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仅可购置小型轿车、旅行车、吉普车等国产自用车辆1辆,且仅限本人境外带回现汇支付购车款项。
办理所需全套材料清单
申请人办理海关备案手续时,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,原件、复印件按要求准备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》原件1份;留学身份证明原件1份(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/港澳学习证明/大陆居民在台学习证明三选一);学历、学位证书(原件或复印件均可);护照/往来港澳通行证/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,同时提供原件与复印件;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原件(户口本或省级公安长期居留证件);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、出入境盖章凭证(原件或复印件均可)。
官方标准办理流程
申请提交
申请人本人前往长期工作、居留地海关办理,支持线上、线下两种渠道:线上:登录海关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,在“物品通关”板块填报电子数据;线下:直属海关业务窗口现场提交纸质材料,填写《自用物品申请表》一式四份并签字。
海关审核
海关承诺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;审核通过后,海关出具《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》(一式四联)并封装关封,作为后续购车核心凭证。
车企购车
申请人携带海关关封前往车辆生产厂家办理购车手续,厂家核验单据后按免税价格售车,并定期向监管海关上报销售数据、完成核销。
税务手续办理
完成购车后,申请人返回主管海关领取《准购单》个人留存联,凭该单据前往税务部门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相关手续。
补充办事说明
全程线下现场办理次数为3次;通办范围仅限车辆备案对应关区,不支持跨关区办理;无预约、线上支付、文件快递配套服务。
免税车辆海关监管核心规定
免税车辆存在6年法定海关监管周期,自车辆提货当日起计算,相关约束规则严格执行:
过户转让限制车辆提货起2年内,禁止任何过户、转让行为;
6年监管年限内如需转让,必须事先向备案海关提交转让申请,经海关批准后,车辆所有人、新车主需补缴全部免征税费,交管部门凭海关审批文件方可办理过户登记。
年度年审义务车辆所有人每年第一季度,需主动携带车辆至备案海关完成年审,年审记录留存于海关档案及车主留存单据中;无故不配合年审将按《海关法》相关规定处置。
监管解除流程车辆完整走完6年监管周期后,车主可主动向海关申请解除车辆监管,解除后车辆可自由交易、过户,不再受海关管控。
违规处置要求监管期限内未经海关批准私自转让、倒卖免税车辆,或拒不配合年度年审的,海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作出相应处罚。
办事基础配套信息
办理机构:各直属海关及其指定隶属海关业务现场;
办理时限:窗口线上24小时可提交申请,窗口仅工作日开放,海关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;
收费标准:全部审批、备案、发证环节无任何行政收费;
咨询监督渠道:海关统一服务热线12360,业务咨询、投诉监督均可拨打。
补充管理细则
留学身份材料遗失,可通过驻外使领馆、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补办相关证明,完成身份核验;《自用物品申请表》与《准购单》必须配套使用方可生效,四联单据分别用于海关备案、监管存查、车企供货核销、车主留存归档;汽车生产企业完成免税车辆销售后,需定期向属地监管海关报送销售台账,凭海关盖章单据办理进口零部件退税、核销结案手续,全部档案由海关统一归档留存。